第164章见面-《他的金丝雀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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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许一宁忙回:“好!”

    有了这一通消息,她以最快的速度帮顾湛准备好衣服,裤子。

    一个多月的同居时间,让她对这个男人的穿衣品味有了基本了解--极简主义!上班的标配是白衬衫、西裤加皮鞋;平常的标配是运动衣加运动鞋。

    帮顾湛准备好衣服后,她以最快的速度洗漱,从客卧出来,顾湛一身清爽的坐在餐桌前。

    餐桌上摆着两碗阳春面,碗里各有一只煎得金黄的鸡蛋。

    许一宁很识相的去厨房热了两杯牛奶,一杯放他面前,一杯放自己面前。

    顾湛拿起筷子,几分钟就把面条和煎蛋吃完,开口:“以后喝酒前,打电话给鲁刚,让他来接你!”

    许一宁一口面条正好送进嘴里,抬眼看他,脸上露出一点自嘲的冷笑,没拒绝,低头继续吃面。

    顾湛起身,用喝完的牛奶杯在饮水机上倒了半杯清水,借着喝水的当口,余光看了眼她的背影。

    这女人坐得像一株挺拔的白杨。

    许一宁从小家教就很好,站有站相,坐有坐相,吃饭细嚼慢咽,不吧唧嘴,一口饭标准的嚼二十下,不像他狼吞虎咽,吃的时候,不是翘腿,就是抖腿,都是跟顾锐学来的。

    一家四口吃饭,画风截然不同。

    孙秋怡有时候实在看不下去,就委婉敲打,他那时候年少气盛,心想就你们母女没事瞎矫情。

    后来回了闫家,他才知道,这哪是瞎矫情,这是一个人从小应该有的教养,和出身有关。

    许一宁虽然专心吃面,但遇到顾湛,她下意识的多一层警觉,警觉现在告诉她--这个男人在看她!一分钟过去……两分钟过去……许一宁回头问:“有事吗?”

    顾湛回神,把杯子往桌上一放,扔下两个字就走:“没事!”

    这早饭没法吃了,许一宁把筷子一搁,双手捧着脑袋。

    这男人从上海回来后言行举止太诡异,诡异的让她心惊胆战。

    ……和沈队约在动物园,许一宁实在佩服他的奇思妙想,这是怕人跟踪吗?

    直到沈鑫左手推着小推车,右手拎着塑料袋,袋子里装着奶瓶,尿布湿……她这才明白过来,沈队带爱人、儿子逛动物园是主业,见她是副业。

    两人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坐下。

    沈鑫摘下墨镜,从袋子里掏出两根儿子吃的棒棒糖,分一根给许一宁,“我昨天下午回来的,一回来就被祁局叫进办公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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