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五月三十日星期五早上九点,朝阳劳动仲裁委的法庭内,王川坐在了申请人席位上,而坐在他对面胖乎乎一脸忠厚的男子,便是万辉公司(康总的公司)的前行政总监,学历造假者--高怀。 “申请人,陈述你们的请求,事实及理由。”一位带着眼镜的男仲裁员不耐烦道。 “……第一,申请人请求确认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;第二,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返还其入职以来领取的全部工资,……事实与理由与申请书一致。”王川道。 “被申请人答辩。”带着眼镜的男仲裁员道。 “我不同意申请人的要求,首先我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,劳动合同应有效; 其次,我入职后一直在申请人处工作,每月都有工资单,上面有出勤记录和发放的工资数额。我付出了劳动,申请人对我的劳动表示认可所以才支付工资,申请人给我发放工资是他的义务。因此,申请人要求我退还工资于法无据……”高怀拿起答辩状道。 很明显,高怀的答辩状是请人代写的,因为里面的法言法语不是一个搞行政的人说的出来的。 “申请人举证!”带着眼镜的男仲裁员例行公事道。 “第一份证据,公证书,公证的内容为被申请人入职时提交的学历证书在学信网上查询不到。证明该被申请人提交的学历为虚假学历。 第二份证据,被申请人简历中记载的两家工作单位,其中第一家工作单位在帝都的企业信息系统查询不到(有查询截屏为证),其在第二家工作单位的工作岗位为行政专员岗,与申请人招聘行政总监时列出的招聘条件相差甚远,被申请人提供了虚假信息。 第三份证据,银行转账单据,证明被申请人从申请人处共领取工资六十万,外加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一共是六十一万八千元。该所得为被申请人采用欺诈方式取得,应返还申请人。 举证完毕!”王川拿出证据目录道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