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00章 商业秘密-《草根律师也有春天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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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您好王律师,这位是我们亿丰公司的总经理黄总。”年轻男人微笑道:“我姓赵,是这家公司的副总,之前是我给您打的电话。”

    “您好黄总,赵总。”王川与对方握过手后,坐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我们公司是做软件业务的,公司不大,也就三十多人。我们请法律顾问主要是帮助我们审理合同,解决内部人事问题。请您先介绍下您的律所和您的主要业务领域。”黄总微笑道。

    “黄总,赵总,这是我们律所的介绍,这是我个人的介绍。我主要是做公司法律事务,以劳资、日常合同起草审核和经营合规为主……”王川将介绍文件递给对方后,开始介绍起业务来。

    在这种场合,他不可能说自己只擅长劳资业务,其他业务一般。虽然在他来说,其他业务他确实做的一般,但是客户不知道。

    介绍完业务后,双方有问有答,碰巧最近亿丰公司人员变动比较大,涉及的劳动问题比较多,黄总着重问了下眼前遇到的问题。这块正好王川擅长。

    “王律师,我请教您一个问题,也是我们公司之前遇到的问题。之前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给过我们建议,但是我们觉得有必要再跟您咨询下。”黄总态度很诚恳,看起来像是个干实事的人。

    “您说。”王川认真听着。

    “因为业务需要,我们在重庆设立了一家子公司,说实话那边的子公司只有销售人员,真正的技术人员都在帝都这边。

    去年六月份,我们公司派去那边的人员反应,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的不太好,销售业绩滑坡挺厉害的。

    我觉得不对劲,便让人暗中查了下。原来子公司的销售总监出了问题,他老婆和别人一起出资设立了一家科技公司。

    我看过他们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,与我们公司的经营项目很多都是重合的。而且这家科技公司的客户有几个之前与我们子公司接触过,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成了他们的客户。

    后来我们咨询了法律顾问后,以侵犯商业秘密起诉了对方公司和子公司的销售总监。去年底的时候法院判了,认为那几个客户只是与我们接触洽谈并没有真正的实现交易,客户有选择权,所以尽管我们两家公司的经营项目重合度较高,但是并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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