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06章 辞职信的法律效力-《草根律师也有春天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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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知道酒店的常年法律顾问是上面定的,高经理没有决定权,但是从今天的事来看,如果酒店有劳动方面的问题,高经理还是更愿意咨询他。

    因为之前酒店的常年法律顾问解决不了的劳动问题,都是王川帮解决的,所以高经理更相信王川。

    王川也相信,如果有劳动争议案件,高经理会第一时间推荐他承办,这正是王川想要的!

    “谢谢!谢谢理解!”

    常年法律顾问的钱别的律师拿着,却让王川来干活儿,高经理知道这样做对王川不公平,但是他也没办法,只能从其他方面(比如案件上)对王川给与支持。

    “其实您说的这个事好解决,从法理上讲,辞职属于形成权,一旦员工的辞职通知送达到酒店,那么辞职即发生法律效力,不论酒店是否同意员工离职,劳动关系都会解除。

    但是在实践中如果员工提交的是辞职申请,那么就不一样了,比如提交辞职申请,拟在三十日后解除劳动关系。

    这种情况在理论界存在分歧,有人认为辞职申请待用人单位批准后才能生效,也有人认为离职申请与辞职通知一样都是形成权,即时生效。

    当然这种情况在贵酒店的这个案子中没有意义,因为员工提交的是辞职信。

    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对方是否承认曾提交辞职信,另外酒店这边有什么证据证明对方提交了辞职信。”王川解释道。

    “哦,我明白了。也就是说,只要是员工提交了辞职信,不论她后期是否毁掉辞职信或者要求撤销辞职行为,都是无效的。劳动关系在酒店收到辞职信之时便解除了!对吧!”高经理道。

    “对,就是这个意思。但是如果对方毁掉了辞职信,就需要酒店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曾经提出离职的事实了!

    如果没有证据,对方再不承认,酒店一旦做出辞退通知就会很被动!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风险。”王川提示道。

    “嗯,证据好办。在员工撕毁辞职信后,人事主管找她谈话时录了音,对方承认提交了辞职信,然后将辞职信撕了扔进了马桶,而且声称她撤回了辞职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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